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,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参评毕业生须符合以下要求,专项条件可直接纳入推荐,替换性条件可在名额空缺时破格推荐:
1.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法律及校院规章制度,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;
2.勤奋好学,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50%,能正常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;
3.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(不含学科竞赛类奖项)或奖学金;
4.应届毕业生中参军入伍、符合基层就业政策的,满足本条第1项条件且能正常毕业、取得相应学位的,可直接纳入评选推荐范围。基层就业具体包括:
(1)参加“三支一扶”“西部计划”的毕业生;
(2)到乡(镇)村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;
(3)参加选调生、公务员考试或通过事业单位招考,到社区或乡(镇)村等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;
(4)由学生就业工作处认定的其他情况。
5.名额空缺时,可推荐品行优良、无违纪,且在创新创业、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但学业未达前50%的毕业生,替换性名额不超过2人,需提交专项证明材料。
二、评选流程与办法
(一)个人申报(4月23日-4月26日)
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表》(附件1)和事迹材料(附件2),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班长,确保材料真实完整。
(二)班级提名(4月27日-4月30日)
班长联合班主任、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审核申报材料,提出初步候选人,经班会民主评议后,确定推荐名单(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%)报送学院。并在4月30日下午3点前提交以下材料:
1.纸质材料(交至文科楼729)
附件1: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表》
2.电子材料
打包以下材料,以“优秀毕业生材料+班级”命名,发送至邮箱1972358960@qq.com
附件1: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表》(可编辑电子版)
附件2:事迹材料(word 版)
附件3:优秀本科毕业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(完整填写)
(三)院系评审、学校审批及发文表彰
学院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查和综合评议,确定推荐名单(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5%),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,后续按学校安排完成审批、表彰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班级广泛宣传,确保全体毕业生知晓评选要求,鼓励符合条件者申报。
2.严格审核资格,严禁弄虚作假,班长按时完成人数统计和材料报送。
3.候选人事迹材料需真实突出重点,符合附件2要求,供公示和展示使用。
4.加强优秀毕业生教育管理,若其毕业前出现违纪行为,按规定取消荣誉资格。
附件:
1.6776永利集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表
2.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材料要求
3.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
4.替换性条件参评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